“儿童电子烟”:缺少监管,“电子烟”可能正在侵害你的孩子

2022年12月1日09:32:48时事评论102阅读模式

近日,有科普评测自媒体发布了一则“警惕儿童电子烟”的视频 ,引起广泛关注。该视频曝光了一款号称“气体口香糖”但与电子烟十分相似的产品。该产品吸一口就能吐出烟雾,产品外观风格“可爱”,包装像零食,不由得令人担心,这可能是一款对未成年人有强烈吸引力的“儿童电子烟”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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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气体口香糖”本质上就是“电子烟”。该产品外观类似打火机,内部结构与电子烟类似,卖家宣称不含尼古丁,广告语称就是“吸着玩”。媒体评测机构送检后发现,其成分本少与电子烟相近。

类似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在市场上均有销售。据广东广州媒体走访发现,如“奶茶杯”、“可乐杯”、“大焕彩”、“调味棒”等一次性雾化器,消费者可通过这些产品将烟草口味烟弹变成其他口味。

替烟产品应该尽快纳入监管范围。烟的种类有很多种,卷烟只是其中一种。今年10月1日起,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》正式实施。对电子烟来说,规范标准只是第一步。电子烟替代品形形色色出现,既暴露资本市场无孔不入的逐利冲动,也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指明了方向——在加强电子烟监管的同时,也应尽快将替烟产品纳入监管范围。

打擦边球的各类电子烟销售混乱,让人担忧。这些产品大多包装五颜六色,造型卡通可爱,搭配上新奇的水果口味,显然目标客户是青少年或未成年人,无论是否含有尼古丁,都可能是孩子们第一口烟,在小伙伴们吞云吐雾的诱惑下,难免诱导更多的孩子陷入其中。

以“吸烟”为卖点的产品,必须远离未成年人。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,“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”。世卫组织发布的《烟草控制框架条约》于2006年在我国正式生效,其中明确规定“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、玩具、点心或任何其他实物”。

“儿童电子烟”泛滥,重要原因是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。因其不再《食品安全法》管理序列,不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;因其不属于《烟草专卖法》定义的烟草制品,烟草管理局难以对其进行监管;只有其属于三无产品时,工商管理部门才能对其依法查处。

“儿童电子烟”消除监管盲区是当务之急。“儿童电子烟”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,更容易诱导未成年人误入歧途。在加大监管检查与处罚问责力度的同时,尽快消除监管盲区无疑是当务之急。

铁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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